最高補助2000萬元!杭州西湖區發布新政策助力“鳳凰騰飛”
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鼓勵掛牌上市、運用創新型融資工具、建設上市培育基地……杭州西湖區又出新政策,賦能企業發展,助力“鳳凰騰飛”。
近日,西湖區出臺《西湖區關于落實“鳳凰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發揮上市企業規模效應和粘性作用,加快培育和做強一批標志性優勢產業,提供了切實有效的政策支持。
降低成本 實施股份制改造
為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意見》支持企業資產重組和轉增股本。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分期繳納。對個人取得符合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實行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對個人取得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適當延長納稅期限。
多措并舉 鼓勵掛牌上市
按照《意見》,對在全國股轉中心新三板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科創助力板或專精特新板掛牌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2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股份有限公司在場外交易市場間轉板,不重復享受此項補助。
并且,鼓勵企業多渠道上市。
企業在境內外交易所上市的,分階段、按進度給予獎勵:完成股改并在浙江省證監局輔導備案或H股申請材料獲證監會受理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完成遞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申請材料并獲受理的,給予200萬元獎勵(通過紅籌架構、VIE架構等間接方式在境外證券交易所IPO上市的企業,需承諾在一年內完成上市且上市當年區經濟貢獻達500萬元以上);通過審核成功上市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企業由場外交易市場轉板至交易所上市的,差額享受此項政策;同一家企業在境內外多地上市的,只享受首次政策獎補。
與此同時,鼓勵上市企業落戶西湖區。
境內外直接上市公司遷址西湖區并完成工商登記、納稅登記關系變更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通過紅籌架構、VIE架構等間接方式在境外上市公司將境內辦公地點遷址西湖區且境內經營主體工商登記、納稅登記在西湖區,且遷入當年區經濟貢獻達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
有力支撐 助力企業發展
鼓勵企業募集資金回歸,支持并購重組,鼓勵企業再融資,西湖區以實打實的政策,為企業提供有力支撐。
首先,新增政策鼓勵募集資金回歸。
境內未上市企業將IPO募集資金投回西湖的,按照實際到位資金量進行獎勵。實際投資西湖區金額在1億元至5億元的,獎勵50萬元;5億元至10億元的,獎勵1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獎勵150萬元。該項獎勵最遲可在企業上市3年內計算。
同時,《意見》支持企業并購重組。
上市公司實施并購重組,并達到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的,或并購杭州非關聯未上市企業且并購金額在并購對象凈資產2倍以上的,按交易實際發生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家企業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此外,鼓勵企業再融資。
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實現資本市場再融資,其募集資金50%以上投資西湖區且符合國家、省市扶持發展產業項目的,西湖區按不超過所投項目到位資金5‰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補助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在項目完工投產后予以兌現。
創新在線 支持運用融資工具
新增政策支持企業運用創新型融資工具,中小微企業利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市場、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各類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創新型融資工具進行融資,對成功完成融資的,按其融資規模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家企業單個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資源集聚 建設上市培育基地
為建設上市培育基地,《意見》中指出支持交易所培育基地進駐。鼓勵境內外主流交易所在西湖區建立上市培育基地,對經認定的市級以上培育基地運營方,提供辦公場地及運營支持。
此外,鼓勵優質企業引育。支持上市培育基地運營方發揮基地優勢,招引區外優質擬上市企業。對引進項目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獲評省專精特新企業和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分別予以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獎勵,該項獎勵遵循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補貼政策支持哪些對象?
經西湖區政府認定的重點擬上市企業、上市公司、掛牌企業及上市培育基地運營企業,注冊地、納稅地和募集資金投資地須在西湖區內。
享受本政策的企業應無違法違紀行為,信用記錄良好。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和發生較大群體性事件的,不享受本政策。當年企業法人或高管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不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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